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》的精神,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,进一步加强我校 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,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目的要求
1.学校将深入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《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》:专业课教师(含实习指导教师)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,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、调研和学习。明确职能部门任务,要求教导处主要负责,招生实训处配合进行。
2、教导处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报名,确定名单,通知参加实践教师按时到位,收集整理有关材料,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。
3.招生实训处要充分发挥教师与实践企业间的桥梁作用,与企业建立产、学、研互动的协作关系,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,扩大实习实训场所。
4.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要深入企业第一线,采取顶岗作业、工作实习、合作研发、带学生实习等形式,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,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际应用情况,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、岗位素质、知识技能要求,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,努力提高自身的“双师”素质。
5、要求教师带着问题和课题到企业参加实践,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6、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、调研,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,以就业为导向开展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育教学与教学研究工作。
6、学校要把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。
二、组织实施
1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每年选派不少于教师总数20%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,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协调统筹”的原则,由教导处组织教师自愿报名,并将报名情况汇总报学校领导审定参加企业实践名单。然后将审定的名单交学校招生实训处具体安排教师参加实践的企业。
2、招生实训处应根据参加实践教师的专业特点,明确实践岗位、实践形式、实践内容。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尽量安排教师在寒暑假和双休日到企业实践。招生实训处联系安排好后,填写《安徽省徽州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通知单》交教导处通知实践教师按时到位。
3.教师到企业实践期间要按所在企业(部门、岗位)的作息时间,以员工和实习学员的双重角色,履行相关职责,向相关人员虚心请教学习。要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,保持与学校的联系,主动向学校汇报自己的实践情况。
4.招生实训处要对到企业去的教师所从事的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总结,要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,做好沟通联络工作;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、学习情况;探讨、交流、解决有关实际问题。
三、总结考核
1.教师到教导处报名,报名时,须填写《宣城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安排统计表》需自己填写的有关内容;实践结束后,将《宣城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,学校、本人各存一份)填写签字盖章后交教导处,并将电子稿交教导处文印室汇总。教导处将按照实践教师的《宣城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登记表》有关内容填写《宣城市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情况统计表》,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各位参加实践教师的有关材料上报宣城市教体局。
2.教师到企业实践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。并作为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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